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3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发布关于全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情况的通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2021年,我处组织对部分在用全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水稻收割机”)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调查范围为兴庆、贺兰、灵武、平罗、利通、青铜峡、中宁等7个县(市、区)。调查产品从2018—2019年销售、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且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的水稻收割机中选取。实际调查了3家公司制作的4个型号30个产品。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办法来进行,由用户对其使用的水稻收割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4项内容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调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得出农机用户对该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调查指标的单项满意度评价分值。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按评价方法计算得出相应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的单项满意度和综合满意度评价分值。满意度评价分5档:[90,100]为“很满意”,[75,90)为“满意”,[60,75)为“一般”,[40,60)为“不满意”,[0,40)为“很不满意”。将“不满意”和“很不满意”计为“差评”。
调查结果为,用户对水稻收割机总体满意度评价得分为78.58分,属于“满意”档次。对“三性一状况”中单项满意度平均得分分别为:安全性81.35、可靠性84.03分、适用性75.58分、售后服务状况73.38分。其中,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用户总体满意度评价均为“满意”,售后服务状况用户总体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水稻收割机质量调查用户评分情况详见表1。
(一)安全性方面。问题主要体现为安全防护部件拆卸情况相对来说比较普遍,以及加装、改造产品部件现象较为突出。经调查分析其根本原因为:一是防护装置拆卸安装复杂,维修保养机具不便;二是用户自身缺乏安全常识、安全意识淡薄。
(二)可靠性方面。被调查的 30台水稻收割机在得到及时的维修处理和维护保养情况下,未发生致命故障,能满足作业需求。部分型号水稻收割机存在发动机损坏、过桥传送链断裂、转向轮转向支架断损、卸粮螺旋轴损坏等问题。经分析发现,除了个别故障是因用户操作不当和缺乏必要的维修保养以外,大部分水稻收割机故障原因归结于材质问题,主要是由于材料强度不够导致出现各种部件的裂纹和断裂。生产厂商应格外的重视,严把原材料以及零配件质量关。
(三)适应性方面。主体问题:一是作业能力不强。对作物倒伏覆盖量较大、作物含水率较高的情况适用性较差。主要体现为作业时割台贴地面、效率较低等。二是作业质量不高。主要体现为在收割倒伏作物时有损失、容易跑粮。究其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创新研发投入不够,产品尚不能完全使用户得到满足在不同条件下的使用需求。二是一些农民实操知识和技能不够,作业前缺少对机具的必要调整,作业中不能根据作物状态、地块条件等选择适宜的作业方式。
(四)售后服务方面。部分客户服务意识淡薄,忽视对产品售后服务的保障。一是售后维修能力不够,售后人员技术水平低,不能及时处理问题。二是售后服务力量不够,对偏远地区的配件供应不及时;对复杂的大型机械“三包”服务能力弱,无法及时、完全排除故障。
针对本次水稻收割机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处将向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发送整改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积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结果需经我处确认。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我处将建议相关农机鉴定机构依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规定,注销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